新车屡遭黑手后 柳州车主自行安装的监控也被偷了……
在柳州·城事 2025/12/17 14:46:05

  (《新播报》记者 刘双生)新车刚停到租用的地下车位,就被接连划伤;车主装上摄像头想揪出黑手,没过几天摄像头也不翼而飞。最近,家住桂柳路怡和天成苑的张女士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。而让她更气愤的是,向物业求助,得到的答复却是:地下车库根本就没有监控。物业经理甚至向记者表示:“没有哪一条规定说地下室一定要装监控。”

  2025年7月,张女士家新增了一辆新能源车,于是她在小区负一楼租了一个车位。10月27日,她在外面办事时,突然发现车右后侧出现了两道深深的划痕。“我们就打了110去查天网,没查到。民警说应该是在地库或其他地方被划的,我就怀疑是在小区地库被划伤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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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第二天早上,张女士去车库取车,又发现左后车门多了一条近一米长的划痕。张女士断定,是有人故意而为之。她立刻找到小区物业——柳州市升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,要求调取监控。没想到物业的回复,让张女士很无奈:“物业说没有监控,建议我们报警。我又打了110,民警去监控室发现好多屏幕都是黑的。让工作人员查看一下车位旁边的监控,他就说没有监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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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两次被划,物业没有给出说法。12月2日,张女士的车尾箱处再次添上两道新伤。愤怒又无奈的她,决定自己“破案”。她购买了一个无线吸附式监控摄像头,安装在了车位上方的电缆桥架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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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然而,仅仅几天,这个摄像头也不翼而飞。“12日晚上8点21分,监控就没有信号了,应该是被拿走的时候,就破坏掉了。”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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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张女士说,她跟其他业主没有矛盾,也正常交纳管理费和租金。只是这个车位正好位于单元电梯出入口前,之前经常有人在这停放电动自行车,她估计与这事有关:“那里不是停电动车的地方,有专门的区域给他们停,但有人图方便,在小区电梯出入口停。个人怀疑可能是停电动车的人,停完车后用钥匙刮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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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物业:没有哪一条规定 说车库必须装监控

  事情是否如张女士所说?12月16日,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。在怡和天成苑6栋、8栋、9栋的地下停车场转了几圈,确实没有发现一个监控摄像头。记者在9栋地库长时间停留拍摄,也未见任何工作人员前来询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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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随后,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。物业经理郭先生证实,地下车库确实没有监控。他解释,小区建于2013年,升泰物业是2025年9月新入驻的。“原来交接没有监控就没有监控,我们新来的物业公司也不可能去装监控。我配合你,但我没办法查。地下室我们有巡逻,但几万平方米的地下室,不可能每一个点都去帮你巡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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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对于为何不进行整改加装,郭经理给出了这样的说法:“没有哪一条规定说地下室一定要装监控,房开交给我什么样的东西,我就做什么样的服务,我也没办法去增加,除非你全体业主同意投钱安装。”

  郭经理分析,车辆被划可能与电动车乱停放有关,物业将制定非机动车管理方案。对于张女士的损失,他支持报警处理。

  律师:物业应尽合理安保义务

  物业公司的说法站得住脚吗?张女士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?记者咨询了律师。

  律师叶青指出,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,并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。而在此事件中,物业公司也难辞其咎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物业公司对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区域治安,负有采取合理措施的保护义务。所谓合理措施,就包括安装监控或派人巡逻。如果物业没有尽到这份义务,导致业主在缴费后仍遭受损害,物业公司可能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,对损害结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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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刘双生 摄

  初步估算,张女士车辆和摄像头的损失超过5000元,她已再次报案,希望找出幕后黑手。同时,她更希望物业公司能真正负起责任:“希望物业公司加装监控,保障我们业主的安全。另外,由于物业监管不力,对我的财物造成损失也应该进行赔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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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陆艺雯 责任编辑:廖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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